锦州市国土资源局

人气指数:1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4-17 0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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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资源与资产、矿产资源与资产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;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、矿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;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。
2.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规划;指导审核各县(市)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3.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,依法保护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调处重大权属纠纷,查处重大违法案件。
4.拟定并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,实行农地用途管制,组织基本农田保护,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。
5.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,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负责土地确权、城乡地籍、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。
6.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让、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;实施乡(镇)村用地管理;指导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。
7.实施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测评;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;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、报批工作。
8.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、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;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;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依法实施地质环境监督管理;依法实施化石开采和化石市场管理。
9.实施全市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,测绘成果、测绘质量管理;测绘标志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地图出版的审批与管理。
10.负责市本级及各县(市)、区和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出让金、土地有偿使用费、土地开垦费的收缴与管理;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。
11.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电话:0416-2910066  
传真:0416-29100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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